四年后,海城市知识产权法庭。
上午九点二十,第叁审判庭外已经坐满了人。
这是一场公开审理的网络图片着作权纠纷。
案件本身并不罕见。
一家新媒体公司在多个平台发布商业推广内容时,使用了独立摄影师拍摄的一组城市夜景。图片最初由摄影师上传至个人账号,后来被某素材网站收录,又经过广告代理公司、品牌运营团队和短视频账号多次转发。
当事双方争议的核心也很清楚。
原告主张,自己从未授权被告将照片用于商业广告。
被告则称,涉案图片来自一家公开素材平台,团队已经支付会员费用,有理由相信图片可以正常使用。
真正复杂的,是那条被层层转手、几乎无法追溯的授权链。
图片是谁上传的。
素材平台获得了什么范围的权利。
会员协议是否包含商业使用。
广告公司是否有权再次许可品牌方使用。
品牌方将图片裁剪、添加标语并制作成短视频后,是否超出原有授权范围。
案件开庭前,相关话题已经在网络上引起不少讨论。
有人认为,图片既然上传到公开平台,就应该默认允许传播。
也有人认为,新媒体公司拥有专业法务团队,不可能不知道商业使用需要授权。
庭审当天,法庭旁听席坐满了摄影师、自媒体从业者和广告公司代表。
还有几家法律与商业媒体申请了旁听。
陆谨言坐在原告席代理人位置。
黑色律师袍整齐贴合肩线。
桌上只放着一本证据目录、一支黑色签字笔和几页询问提纲。
与对面堆满文件的代理团队相比,他准备的材料显得过于简洁。
庭前,原告摄影师仍然有些紧张。
“陆律师,对方一直强调素材平台有会员协议。”
“法官会不会觉得他们没有故意侵权?”
陆谨言翻到证据目录第十七页。
“是否故意不是判断授权成立的唯一条件。”
“我们今天先证明叁件事。”
“第一,素材平台没有取得你作品的商业许可。”
“第二,被告使用图片的场景明显属于商业推广。”
“第叁,对方在收到你的删除通知后仍继续使用,说明其后续行为不能再以不知情解释。”
摄影师看着他。
“可他们说素材网站已经下架原图,后台记录也找不到。”
“我们有网页公证、上传时间记录和你保留的原始文件。”
“证据够吗?”
“够支持我们的主张。”
陆谨言停顿一下。
“庭审不是把所有情绪都说出来。”
“只说能被证明的部分。”
原告深吸一口气。
“明白了。”
法官进入审判庭。
所有人起立。
庭审正式开始。
对方首先提交素材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
协议写明,会员可以下载并使用平台内标注为“可商用”的图片。
被告律师据此主张,公司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较高赔偿责任。
陆谨言没有急着反驳。
等对方陈述结束后,他只问了几个问题。
“涉案图片上传账号是否经过实名认证?”
对方回答:“素材平台目前无法确认。”
“平台能否证明上传者是作品着作权人?”
“没有单独证明。”
“会员协议能否证明该平台取得了涉案图片的转授权资格?”
对方沉默片刻。
“平台页面当时标注了可商用。”
“标注的权利来源是什么?”
“这需要询问平台。”
陆谨言翻开证据目录。
“被告在收到原告通知后,是否联系平台核实权利来源?”
“联系过。”
“有书面记录吗?”
“主要是电话沟通。”
“是否停止继续投放涉案广告?”
“当时活动已经接近结束。”
“所以没有停止。”
对方律师皱眉。
“这不是同一个问题。”
陆谨言抬眼。
“正因为不是同一个问题,才需要分别回答。”
“最初使用时是否知情,可以讨论。”
“收到权利人通知后仍继续投放,是另一项独立行为。”
旁听席逐渐安静下来。
他没有提高声音,也没有用夸张措辞。
每个问题却都准确落在授权链最薄弱的位置。
庭审进行到举证质证阶段,对方又提出,原告曾经在个人账号中公开发布涉案图片,且没有添加“禁止转载”说明,因此应视为允许普通网络传播。
陆谨言的回应仍然很短。
“公开展示作品,不等于放弃着作权。”
“没有写明禁止商用,也不等于同意商业使用。”
“按照对方逻辑,只要一个人把作品放到公开平台,就需要提前列出所有不允许发生的使用方式。”
“这实际上是把核实授权的成本,从使用者转移给权利人。”
法官问:“原告方认为,商业传播者应承担什么程度的审查义务?”
陆谨言答:
“至少应确认直接许可方是否有权作出许可。”
“尤其当使用行为服务于商业推广、传播范围较大、作品具有明确署名信息时,不能只凭页面上的叁个字——‘可商用’,就推定完整授权存在。”
“传播效率提高,不应反向成为权利人放弃授权的理由。”
最后一句被旁听席里的一名记者记进了电脑。
午后,庭审结束。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陆谨言收好材料,从审判庭出来时,走廊上已经有几名记者等着。
“陆律师,能不能评价一下素材平台的责任?”
“案件还在审理,不方便对结果作判断。”
“您认为企业今后如何避免类似风险?”
“核实权利来源,保留授权记录,明确使用范围。”
“如果只是普通转载呢?”
“需要结合具体场景。”
他的回答克制得几乎没有可供发挥的情绪。
记者仍不愿放弃。
“您刚才提到‘传播效率不能成为权利人放弃授权的理由’,这是否意味着您支持平台承担更严格责任?”
陆谨言停下脚步。
“那句话讨论的是权利边界。”
“不是对尚未审结案件责任的预判。”
说完,他向记者点了下头,径直离开。
助理律师跟在身边,等进了电梯才松一口气。
“陆律师,您一点都不紧张吗?”
“为什么紧张?”
“外面那么多媒体。”
“他们不是案件当事人。”
“可今天庭审直播观看人数很多。”
陆谨言按下一楼。
“观看人数不会改变证据。”
年轻助理沉默两秒。
“难怪大家都说,您开庭时像没有情绪。”
陆谨言看向电梯镜面。
“有情绪不影响表达。”
“只是不需要每一种情绪都进入庭审。”
电梯门打开。
他率先走出去。
助理看着他的背影,小声补了一句:
“可您刚才明明很生气。”
陆谨言脚步没有停。
“哪一句?”
“对方说公开发布等于默认授权的时候。”
“那是观点分歧。”
“您的笔都快把纸压破了。”
陆谨言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签字笔。
没有解释。
当天晚上,庭审片段被多家法律媒体剪辑发布。
最受关注的不是双方争论赔偿金额。
而是陆谨言关于公开传播与商业授权边界的那段陈述。
视频标题写着:
【照片发上网,就等于允许品牌免费使用吗?】
短短一天,播放量超过百万。
评论区里,有摄影师讲述自己的作品被盗用。
有广告从业者讨论素材购买流程。
也有人第一次意识到,所谓“网上找的图片”,背后可能存在一条完全断裂的权利链。
衡川律师事务所的官方账号很快转发了庭审报道。
配文只有一句:
【尊重创作,从确认每一次授权开始。】
陆谨言因此进入更多人的视野。
行业媒体称他为“新媒体版权领域值得关注的青年律师”。
一家财经杂志邀请他撰写品牌内容合规专栏。
两所高校请他为学生讲解短视频创作与版权边界。
还有不少年轻创作者通过律所找到他,希望处理图片盗用、视频搬运和账号名称被抢注的问题。
裴简看到采访时,在办公室里笑了足足五分钟。
“陆律师,现在出门要不要戴口罩?”
陆谨言低头看卷宗。
“不需要。”
“视频评论区有人说你像电视剧里的律师。”
“那是他们对律师了解不足。”
“还有人问你有没有女朋友。”
陆谨言翻页的动作停了一瞬。
裴简立刻察觉,坐到他桌边。
“需要我替你回复吗?”
“不需要。”
“回复什么?”
“与案件无关。”
裴简点头。
“标准答案。”
“那真实答案呢?”
陆谨言抬眼。
“你今天没有工作?”
“刚结束一个商标异议答辩,允许休息十分钟。”
裴简拿起桌上的采访邀请函。
“你现在算衡川最容易被客户记住的青年律师了。”
“公开庭审一次,咨询量翻了两倍。”
“合伙人今天开会还专门提到你。”
“提什么?”
“说你适合做律所的年轻化形象代表。”
陆谨言神情没有波动。
“拒绝。”
“我就知道。”
裴简靠回椅背。
“你从大学开始就这样。”
“别人想拍你,你先问授权范围。”
“让你出镜,你先看使用期限。”
“谈个恋爱——”
话说到一半,他停了下来。
办公室里的空气安静了一瞬。
陆谨言合上卷宗。
“十分钟到了。”
“我还没开始休息。”
“现在结束。”
裴简站起来。
走到门口,他又回头。
“那篇毕业作品报道,你看了吧?”
陆谨言没有问是哪一篇。
只应了一声。
“嗯。”
“没联系?”
“没有。”
“为什么?”
“没有合适的理由。”
裴简看着他,像是想说什么。
最后只摇了摇头。
“陆谨言,你现在已经是律师,不是大学里那个非要等证据完整才肯开口的人。”
办公室门合上。
陆谨言坐在原位。
许久没有重新打开卷宗。
电脑右下角还保留着那篇行业报道的浏览记录。
《从“不麻烦”到“允许被需要”:青年策略人温知夏的毕业作品为何让观众停留》
报道发布那天,他正在准备公开庭审。
凌晨两点结束工作后,才点开裴简发来的链接。
温知夏坐在展厅一侧。
没有站在作品最醒目的位置。
她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头发比大学时长了一些,神情平静而笃定。
照片拍到她右手腕内侧的月牙胎记。
那是他在迎新雨里重新认出她的地方。
文章里提到,她已经获得多家策略公司的合作邀请,却决定与伙伴回国创业。
团队在海外使用的名字叫“未完策略”。
正式回国注册后,更名为“知序传播”。
记者问她,为什么叫“知序”。
她回答:
“先知道彼此真正需要什么,再讨论关系应该走向哪里。”
陆谨言看着这句话很久。
她已经把他们没有处理好的问题,做成了能够帮助别人的方法。
而他也在这几年里,学会替无数当事人说出需求。
摄影师需要明确授权。
设计师需要保留署名。
创业品牌需要保护商标。
内容创作者需要知道,一句“大家都这么用”不能取代合法许可。
他能在法庭上准确指出每一条被忽视的边界。
却始终没有对温知夏说清楚,四年前那场失约里,他真正失去了什么。
大学毕业后,陆谨言进入衡川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
衡川不是海城规模最大的律所。
却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积累多年。
陆谨言从最基础的证据整理开始。
核对网页取证时间。
比对商标图样。
整理软件开发记录。
陪客户去公证处保全侵权页面。
最忙的一次,他连续叁天检查一个短视频账号发布的两千多条内容,只为确认最早使用时间和传播范围。
第一年,他几乎没有独立出庭机会。
更多时候坐在指导律师旁边,记录对方每一个回答。
他不觉得不甘。
真正的案件与模拟法庭不同。
当事人不会按照提纲说话。
证据也不会自动出现在最合适的位置。
有人拿着一迭聊天截图,却找不到原始设备。
有人花了十年经营一个品牌,直到被别人注册商标,才发现自己从未保留过最早使用证据。
还有刚毕业的设计师,将源文件交给合作方后,被告知作品属于公司,连署名都无法保留。
陆谨言处理的第一起独立案件,是一名短视频博主与经纪公司的账号归属纠纷。
账号以博主本人形象运营。
粉丝、内容和商业价值却全部绑定在公司后台。
合作结束后,公司直接修改密码,要求博主放弃过去叁年的内容。
当事人坐在会议室里,反复说:
“我只是想拿回账号。”
陆谨言问:“如果账号无法直接返还,你最需要保留什么?”
对方愣住。
“什么意思?”
“用户名、历史内容、粉丝联系、商业合同和个人形象使用权,分别是不同问题。”
“你最不能失去的是哪一项?”
当事人沉默很久。
最后说:“我不能让他们继续用我的脸,假装我还在替公司工作。”
那一刻,陆谨言忽然想起温知夏。
她曾经站在学生权益中心里,清楚地告诉他:
不想让别人继续使用那张照片。
她要的不是把事情闹大。
只是拿回对自己形象的决定权。
陆谨言帮助博主重新拆分诉求。
先停止公司继续使用本人形象。
再保全账号后台数据。
随后处理历史内容与商业合同。
案件最终调解。
博主没有拿回原账号,却保住了本人姓名、肖像和主要原创内容,也获得了账号迁移配合。
当事人签完协议后问:
“陆律师,为什么你一开始不劝我把账号拿回来?”
“因为你最需要的不是账号本身。”
“是停止别人替你说话。”
这句话后来成为陆谨言处理新媒体案件时,最常被同事提起的判断。
第二年,他接触越来越多商标与品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