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上当
沈梨的提前回来, 不仅解了周政的燃眉之急,还极大地提升了袁泊尘的幸福感。
当然,后者是沈梨逐渐意识到的。
早上, 她打开衣柜, 对着左边那排整齐悬挂的男士衬衫发神。
深灰、浅灰、藏青、白色……她从没注意到他有这么多颜色不一的衬衫。此时, 它们牢牢占据自己的衣柜,将她的羊绒大衣都挤到了角落。
她盯着那排衬衫看了很久。
这算是……同居了吗?
不算吧。
可他为什么早上从她家离开, 晚上又回到她家?
沈梨擦茶几的时候看见他那块百达翡丽, 安静地躺在遥控器旁边。他昨晚洗澡前摘下的, 今早忘记带走。
她拿起那块表,沉甸甸的, 表面还残留着他手腕的温度。
她想起来, 一开始他只是说太晚了不想回家。再后来, 他的牙刷就出现在她的漱口杯旁边。
然后是剃须刀。
然后是须后水。
然后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她将那枚腕表放回原处,转身拿起购物袋出门买菜。
初春的风还带着凉意, 菜市场里已经热闹起来。她在一个摊位前挑萝卜, 萝卜缨子还带着露水, 水灵灵的。付完钱掏出手机, 熟练地发出一条消息:今晚想吃什么?
发完她才意识到, 她问得如此自然, 仿佛已经经历了几百遍这样的对话。
手机很快震动。
“都可以。”
沈梨盯着那三个字,嘴角不自觉地翘起来。
“都可以”从来不是都可以,而是代表着“你做的我都喜欢”。
这是袁泊尘的密语, 只有沈梨解得开。
沈梨买完菜回家,一笔一画写菜单。这是她的小癖好,像做手账那样, 把每天的菜单工整地记下来。这样生活才是有画面有味道的,而不是日历上冰冷的数字。
今晚菜单:清炖羊肉,蒜香排骨,酸辣土豆丝,清炒菜心。
沈梨写完端详片刻,拍了一张发过去。
袁泊尘看到那条消息时,正在开战略研讨会。
投资部总监对着ppt念第四十五页的数据,底下一半人目光涣散。
袁泊尘垂眸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亮起的瞬间,那张手写菜单的照片跳进眼底,清秀又可爱。
他紧绷的下颌线条,肉眼可见地松缓下来。
必须加快进度了。
袁泊尘抬眸看向正在翻页的总监:“第四十五页到五十二页的数据摘要发周政邮箱,现在直接讲结论。”
总监愣了一下,飞快地翻到第五十三页。
会议进程,确实加快了。
沈梨喜欢做饭。
一个职场独立女性说“喜欢做饭”,总容易被贴上什么标签,但她确实喜欢。
喜欢逛菜市场时挑挑拣拣的烟火气,喜欢看着一堆零散的原料,在她的摆弄下,渐渐变成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
这是她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
厨房里,羊肉已经在砂锅里咕嘟咕嘟地炖着,萝卜的清香混着肉香慢慢溢出来。
她开始处理排骨,蒜末、生抽、蚝油、一点点糖,抓匀腌制。
手机放在旁边,屏幕亮了一下,是袁泊尘说“七点可以到家”。
七点。
厨房的灯暖融融地照着,玻璃上起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排骨裹上淀粉,下油锅。热油滋滋作响,金黄色的外壳慢慢变得酥脆。
她夹起一块尝了尝,嗯,咸淡刚好,蒜香浓郁。
正要夹第二块时,余光扫到厨房门口站着一个人。
她转头,正好对上袁泊尘举起的手机镜头。
“咔嚓”。
沈梨举着咬了一半的排骨,被相机抓了个正着。
袁泊尘收起手机,慢悠悠地走过来。
“偷吃。”他指控。
“人赃并获”,无从抵赖。
沈梨眨眨眼,飞快地将那半块排骨塞进嘴里,然后重新夹起一块完整的,递到他嘴边。
“你也吃。”
厨房的灯光从上方洒下来,在他脸上投下柔和的阴影。他低头看了一眼那块排骨,又抬眼看了看她。
她眼睛亮晶晶的,嘴角还沾着一点蒜末,神情坦荡得仿佛刚才被抓包的另有其人。
他张嘴,咬住那块排骨。
排骨炸得外酥里嫩,蒜香浓郁,肉汁在齿间迸开。他咀嚼的速度慢下来,眉头微微挑起。
“好吃?”
他点头。
沈梨满意地收回筷子,准备转身继续忙活,却被他一把捏住下巴。
她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俯身吻了下来。
一个带着蒜香和排骨味的吻。
他吻得慢条斯理,像在品尝什么值得回味的东西。
油烟机的嗡嗡声在耳边,油锅里还剩两块排骨没捞出来,她手里还举着漏勺,身上系着卡通围裙。
由于她一身油烟,实在不敢碰瓷他那身笔挺的西装,只能僵硬地站在原地,任由他将这个吻一寸一寸地加深。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餍足地放开她。
沈梨瞪他一眼,她锅里还有排骨!
他抬手,拇指轻轻拭去她嘴角的蒜末,又顺便揩了一点她唇上的温度。
“继续。”他说,然后转身往卧室走去,“我去换衣服。”
沈梨对着他的背影举起漏勺,虚晃了两下,然后飞快地关上厨房门。
可恶的资本家。锅里剩下的两块排骨,已经有点焦了。
晚餐吃得极为痛快。
羊肉炖得软烂,汤色清亮,撒上香菜和葱花,一碗下去浑身都暖洋洋的。
酸辣土豆丝清脆爽口,蒜香排骨被他承包了大半。
吃羊肉就要配白酒。沈梨拿出自己价值四百多块一瓶的白酒,平时舍不得独酌,今天拿出来招待“资本家”倒是正好。
所幸,“资本家”也不敢嫌弃她的酒不符合他的格调,接过酒瓶,替她斟了半杯。
羊肉配白酒,确实绝配。
酒过三巡,沈梨觉得整个人都暖烘烘的,像一只被太阳晒透的猫。
吃撑了,她窝在沙发里,抱着枕头,看着袁泊尘挽起袖子洗碗的背影。
水龙头的水哗哗地流着。他洗碗的动作很认真,先用洗洁精洗一遍,再用清水冲两遍,最后用干布擦干,放进消毒柜。一个身家不知道多少亿的人,在她的小厨房里,认真地洗碗。
她欣赏了一会儿,眼皮越来越沉。
窗外的灯火模糊成一片光晕。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睡着了。
醒来时,她已经被挪到了床上。
卧室只开了一盏床头灯,光线昏黄柔和。袁泊尘正在解腕表,金属表带与床头柜接触,发出轻微的“咔嗒”一声。
他听到动静,回头看了她一眼。
“醒了?”
沈梨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然后意识到什么,往被子里缩了缩。
他轻笑一声,俯身过来。
床头灯的光从他背后透过来,在他脸上投下温暖的阴影。他低头,气息拂过她耳畔,带着沐浴露的清香和一丝未散尽的酒气。
“吃完就睡?baby,你也太不养生了。”
沈梨:“……”别以为我听不出来你想做什么。
窗外的城市已经沉入夜色,远处的霓虹灯明明灭灭。床头灯的光晕里,两道影子交叠在一起,被单窸窸窣窣地响。
这样的日子,虽然只有短短四天,却着实令人沉迷。
等到正式上班那天,沈梨站在衣柜前,又盯着那排男士衬衫发神。
她发了一会儿呆,才取下自己的职业装。
棕色大衣,灰色羊毛裙,细跟短靴。她对着镜子整理领口,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袁泊尘的迈巴赫已经等在楼下。
车子穿过清晨的街道,路过那家她常去的早餐铺,也路过那棵刚抽出新芽的梧桐树。
快到公司时,她忽然开口:“前面地铁站放我下来。”
袁泊尘没多说什么,示意司机靠边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