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年代文男主的前未婚妻(12)
赵秀娟听到回去两个字,被男知青们的行为逗笑的她,把弯着的唇抿直了。
“回城哪有那么容易。”
他们下乡的人,大多数都是被家里默认放弃的孩子,没有家里谋划,没有工作,回去谈何容易。
家里比赵秀娟家还困难,光姐妹就有五个的桑小珍也笑不起来了。
要请假的江兰香没想到虞父,听到虞大嫂说他去公社了,江兰香看着起燎泡的手撇嘴,对公社的肉包也馋了。
快步回知青院要去拿钱以买药膏的名义去公社,在路上听到虞姝成了大队的记分员,只需要每天登记农具,记个公分就好,连那身雪一样白的皮肤都不会晒黑。
而她这个口口声声说人家是村姑的知青,还要干活把手磨出泡来赚公分,脸被晒得发疼蜕皮还要继续,江兰香一下子就没了吃肉包的心情,抱着起燎泡的手失魂落魄的回知青院了。
虞姝登记完农具,对照了下数量没错,才锁上仓库门。
这会儿虞母在公社妇联上班,虞父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就跑到公社去排队买肉,虞东东去割猪草赚公分,虞大嫂在河边洗衣服。
回去家里也没人,虞姝所幸把本子放在大嫂给她缝的布包里,到处逛逛。
说起来这布包还是虞姝在梦中看到的款式,容量大,挂在肩上随便搭衣服都好看,很实用。
大队其实也没什么好逛的,除了河里可以摸些小鱼螺丝外,也只有围着大队的几座山比较好玩。
不过就光山脚下的菜地里不时能看到的蛇,就足够把虞姝吓得不敢靠近了,哪里还有胆子一个人往上爬,挑战一下生命的极限。
虞姝去了河边,本想帮虞大嫂洗衣服,对方二话不说就给她摸了几颗糖,让她去别处玩了,跟哄要捣蛋的小孩一样。
被嫌弃的虞姝嚼着糖果,到了上工的地方。
沈暮一般不和其他知青一起干活,他即使穿着大队多数人穿的灰布衣裳,但气质好,弯腰锄地的时候都是一道不错的风景,让人能轻易捕捉到。
虞姝站在田埂上看着人,想到梦中她退婚后,在温芸影响下,梗着一股气要嫁给一个比贺擎好看,愿意给她花钱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