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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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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菀不懂,或许谢世子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特殊保密方法吧,“好,我记下了。”

谢钰之眼中闪过一丝满意,又道,“从明日开始,我会让观岸跟着你,有什么事,你都可以差遣他去做。”

观岸和听澜一样,都是谢钰之的贴身侍从,带着他,不管程菀是做什么,都比现在更方便一些。

程菀眉开眼笑,和聪明人合作就是这么轻松。

——

虽然不知道谢钰之是如何同谢老夫人沟通的,但之后几天,程菀再想将束哥儿带出门时,纵使谢老夫人百般不愿,最终还是在再三叮嘱后,咬牙放他们离开了。

程菀带着束哥儿修窑,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让他体验一番,脑中有个大概的印象,为以后得教育打底子,同时也可以培养他的信心。

所以窑的体积并不大,两天便能建好,再风干一天。等到第四天过去时,程菀特意让人在面包窑前面系了一根红绸,又在托盘上放上两把剪刀。

还让粟米带着人去花园里摘了许多花瓣,放在篮子里。

等到一旁的藜麦敲响锣鼓,两名婢女抓着花瓣在空中洒下,程菀和束哥儿一人一把简单,同时剪断红绸,弄了个十分简单但又充满仪式感的剪彩活动。

“开张大吉!”

看着母亲的笑容,洋洋洒洒落下的花瓣,还有周围掌声雷动的下人们。束哥儿第一次露出了和其他孩童一样,明媚无瑕,无比灿烂的笑容。

“束哥儿你看,这个面包窑,是我们两个亲手做的,这上面还有你画的笑脸。等到母亲的面包铺子开张了,全京城所有人都会知道,这么好吃的面包,是从束哥儿建的窑里面烤出来的。”

程菀轻轻点了点他的鼻子,语气里满是骄傲,“到时候,全京城的小朋友都会特别佩服你。”

束哥儿试着去想像那个画面,但是他想不到,在他有限的记忆里,除了曾祖母和方嬷嬷,还有奶娘她们,很少有人夸他厉害。

一开始曾祖母她们夸他,束哥儿还很高兴,但很快他发现曾祖母只是在哄他,因为每个人都会用筷子,都会自己穿衣服,也会自己……尿尿……

他还记得有一次,有个伯祖母上门,她说她的孙子很厉害,不到三岁便会背李白的诗。

李白的诗是什么束哥儿不知道,可他看得出来,伯祖母话语中的自豪是真真正正的,与曾祖母夸赞他会吃饭时的语气全然不同。

自那以后,曾祖母见客再也没让他陪过。

但现在,看着母亲脸上的笑,束哥儿觉得,这好像是真的,母亲似乎真的在为他感到骄傲。可他依旧有些不敢相信,忍不住再一次确认:“真的吗?”

“当然了,别说你这般大小的孩子了,就连那些十来岁的,也没几个人能坚持下来这两天的辛苦。”

这是实话,王公贵族的少爷小姐们实在太过娇生惯养,一点体力活便苦不堪言。束哥儿小小年纪,扎扎实实的跟着程菀搬了两天的砖,手心都磨出小水泡了,却从来没抱怨退缩过。

“更别说束哥儿还修的这样好,看看,这弧度多么协调;这石灰,抹的多么平整!”程菀带着束哥儿围着面包窑转了一整圈,全方面无死角的逮住每一个细节都夸了一遍。

把束哥儿夸得小脸红扑扑的,眼里满是光彩,原来他真的这么厉害!

下次等伯祖母再来时,他一定要告诉伯祖母,虽然他不会背李白的诗,但他会搬砖、会刮腻子、会拌草木灰,这样曾祖母也能为他感到骄傲了!

“时间还早,咱们来烤个面包试试。”

修建这个面包窑也不是瞎闹的,如果真能烤出面包,择个吉日,铺子就能开张了。

程菀特意让藜麦带了食材过来,特别是鸡蛋,带了好些,她想吃香喷喷的烤鸡蛋了!

做面包在小学生的烘焙课上,简直是必修,程菀会做好几种。但今天是第一天,为了不翻车,还是来个最保守的手撕面包好了。

正当程菀准备让束哥儿洗个手,一起来揉面粉时,突然,隔壁传来一声鸡叫。

程菀的这个嫁妆铺子,本就位于居民区,只是位置有些偏僻,周围只有一户人家。安静,但做起生意来就很不景气了,这也是前头那家成衣铺倒闭的原因。

听到旁边的鸡叫声,程菀也没多想,京城消费高昂,有些人甚至还在院子里辟地种菜呢,养两只鸡很正常。

可束哥儿听着鸡叫,看着面前一排排的鸡蛋,很是担忧:“母亲,鸡在找它的孩子吗?”

程菀:“不知道,但咱们这些是从国公府带出来的,不是它的孩子。”

束哥儿点点头,鸡叫声一声接着一声,还莫名的凄惨,他看着那颗快要被母亲敲碎的鸡蛋,还是不忍心道:“母亲,咱们可以不吃鸡蛋,把里面的小鸡都孵出来吗?”

孩子的爱心是弥足珍贵的东西,更何况这或许还能涉及到之后的生物,程菀笑着点头:“可以啊,但这些可不一定都有小鸡。”

束哥儿知道孵小鸡,还是之前去庙里,需要吃素,曾祖母说鸡蛋里有小鸡不能吃,他就以为所有的鸡蛋都是可以孵出小鸡的。

“那怎么知道里面有没有小鸡呢?听声音?”束哥儿将鸡蛋放在耳边听,因为太过认真,整张小脸都皱到了一起。

程菀被他可爱到了,笑道:“我来教你。”

程菀便让婢女买了蜡烛回来,带着束哥儿来到一间黑乎乎的房间,蜡烛点燃,将鸡蛋放在烛光上方,很明显便能看到蛋壳上有个小点。

“哇!这个就是小鸡吗?”束哥儿都不敢大声说话,手指小心翼翼的触碰着。

“是呀,你看这些。”程菀也用气声回答他,指着蛋壳上明显的脉络,“这就是血管,和人一样,都是给小鸡输送营养的,等到小鸡慢慢长大,这些血管就消失了。”

束哥儿看着那颗小小的鸡蛋,惊讶的小嘴都合不拢了。

程菀带着他把所有的鸡蛋都照了一遍,受精的只有十颗。

束哥儿想孵,程菀也没阻止他,只是提前告知:“这些蛋不一定还新鲜,能孵出小鸡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你确定要试试吗?”

束哥儿确认:“母亲,我想试试。”

“好,那等回去咱们再想办法,看看怎么把它们孵出来。”

将受精蛋放在一旁,程菀带着束哥儿开始做面包。

面包最重要的便是发酵和温度,国公府膳房便有那种老面团,可以代替酵母,面包窑又足够封闭。不出所料,这次的面包虽有些卖相不佳,但味道很好。

再配上程菀特意带出来的酸奶,更是相得益彰。

藜麦喜滋滋的:“夫人,这香味好浓,若真是开铺子,就不怕没人来了。”

铺子的位置太偏僻,确实要有一些香味,才能更好的吸引客人。

程菀点头,将写好的纸条和面包一起放在餐盒里,让藜麦送到谢钰之官署去,而后就带着还新鲜的面包、抱着鸡蛋的小郎君,一起回了国公府。

马车上,束哥儿看着自己怀里的鸡蛋,想起这几天和母亲的相处,觉得好像在做梦一样。

他做了好多从前没做过的事,也知道了许多从前不知道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心中多了些前所未有的感觉,他想将这些都记下来,一辈子都不要忘记。

听着他稚嫩的声音,程菀抓住这个当口,斟酌着用词:“若是束哥儿想一直记住,不如写……画日记吧。”

束哥儿没启蒙,不会写字,程菀也怕他看到字迹又会和之前一样那般抵触,还是一步步的来,先让他从画画开始,慢慢的对纸笔感到熟悉。

这也是一个脱敏的过程。

“画日记?日记是什么?”

程菀便给他举了个简单的例子:“人的记忆都是有限的,有时候睡一觉,就不记得之前的事了,但若是记下来,不管什么时候看到,都能想到这些美好的回忆。”

程菀说到这里戛然而止,没有说教他的话,她想看看束哥儿害怕的点,究竟在哪里。

等回到国公府,在经历过曾孙下厨、搬砖等一系列世界观震荡后,听到束哥儿要孵小鸡时,谢老夫人已经很淡定了。

甚至还能一边吃着面包一边指点两句:“那将膳房的人叫来,问问要用何种方法吧。”

膳房那边给的建议十分简单,找只抱窝的母鸡过来,把鸡蛋给它便能孵出来了。

听到真有办法,束哥儿高兴极了,嘱咐采买,等母鸡来了,一定要给他送过来。

另一边,薛二娘听说谢老夫人将采买的人叫去后,顿时胆战心惊:“老夫人这是何意?是要将厨房采买的活交给程五娘?”

幸好打听消息的嬷嬷很快回来了:“夫人您别吓唬自己,听说只是小郎君想要孵鸡蛋,让采买的带只母鸡过去。别的什么都没说。”

薛二娘大大松了口气:“幸好幸好,幸好姨奶奶还没糊涂到这个份上。”

嬷嬷笑道:“所以您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好好歇息吧,这段时间都忙活坏了!”

心腹丫鬟笑道:“可不是,查完铺子查庄子,庄子完了还有那些个地,谁能有咱们家夫人这般能干?”

薛二娘得意的翘了翘下巴,她就喜欢听底下人说这些,这样才能显示出她有多么重要,程五娘比得了她一根头发丝吗?

就在她终于心情好了些时,突然发现了不对劲:“二爷呢?”

这话一出,身边的小丫鬟瞬间脸色苍白,哆哆嗦嗦道:“二、二爷昨日上午便出了门,一直到现在还未回来。”

“啪”的一声,薛二娘直接砸了手里的杯子,她还有什么不懂的,这是又跑出去喝花酒了!

薛二娘怒火中烧,带着人就要去将谢二爷抓回来。

谁知到了门口,突然看见程菀的身影一闪而过,身后还跟着几个人,都是些生面孔。

“那是?”

程菀没想瞒着谁,门房也知道那些人的身份,立马道:“回夫人,那些是大少夫人娘家送来的陪房。”

“陪房?”

薛二娘大惊失色,程菀都嫁过来这么久了,程家早不送晚不送,为何这个时候送陪房来?

这说明程菀还是没死心,还想和她争中馈呢!

危机感油然而生,薛二娘好不容易盼来的休息时光再一次泡汤:“快备车,我记得花田处还缺两个人手,赶紧过去!”

她必须把一切都安排好,不给程菀任何可乘之机。

嬷嬷疑惑道:“夫人,咱们不去找二爷了吗?”

“他也配我在他身上耽误时间?”和中馈比起来,狗男人简直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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