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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噬人宅(三十六) 那傻子(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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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是什么病么?”

“没钱请大夫,也没钱抓药。”

她露出羞愧的神色,好像我阿娘得病是她的错。

她拉起我的手,把什么放到我掌心。

沉甸甸的,是个银锭,刻成小小的莲花形状。

这是我第一次摸到真正的银子,在她手心里捂得微微暖。

后来过我手的银子不知有多少,但再没有一块是暖的。

她把我的手指轻轻合拢:“拿着给你阿娘请大夫抓药,藏好了,出门别叫人看见。”

原来这傻子也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

“方才被打,疼么?”

我不自觉地摇摇头,突然想起来我要装可怜,又点点头。

“你的嘴角流血了。”

是刚才说话伤口裂开了,我抬手要用袖子擦,她抓住我的胳膊:“用手巾。”

她递过来的细绢手巾,一角也绣着莲花,看来她真是很喜欢莲花。

我接到手上,没舍得擦血,暗暗琢磨着这条手巾能换几斤粟米。

傻子哪里想得到:“怎么了?”

她把手巾拿了回去,小心翼翼地摁在我伤口上,轻得好像雏鸟的绒毛从脸上拂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

傻子连忙收回手,看起来很害怕:“是我弄疼你了么?”

我说我只是担心阿娘。

这下用不着装了。

刚说完,我的肚子叫起来。

“饿了吧?”她说,“吃点菓子再走。”

婢子很快端了几碟吃食来。

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东西,做梦也想不到吃食也能做成那么花巧的模样。

“可是不合胃口?”她问我,“要吃点咸的么?”

我笑了,刚止住血的伤口又扯了开来。

我什么都吃,只要能让肚子里的火低一些,掺了砂的稀粥,馊了的剩菜,树皮,草根……

我遇到过有人把剩饭倒在狗食盆里,看我趴在地上跟狗抢食取乐,我也吃得下去。

有人给我一个馒首,让我脱了裤子给他摸□□。

我什么都见过,就是没见过她这样,用月亮一样的眼睛望着我,问些傻得冒泡的问题,好像真把我当人看似的。

捡了条狗,很得意吧?

是真把自己当菩萨了么?

我有些犯恶心,连那些花巧的糕饼也没那么诱人了。

但我还是抓起一个塞进嘴里,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我不停往嘴里塞,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我看见她脸上吃惊的神情,野狗抢食一样的架势一定吓到她了。

她觉着恶心么?我有些开心。

她发了一会儿呆,起身拍拍我的背:“慢点吃,小心噎着,后头还有,吃完再给你拿。”

叫她料住了,我当真噎住了,回去一路上都在打嗝。

第二日早晨,我藏在席子下面的银锭被舅母搜出来了,问我哪里来的,我叫她把银子还我。

她骂我贼囚根,我骂她老娼妇,她说我是个贼囚根,扫把星,专给人招灾,我说不出话来反驳,只叫她把银子还给我。

舅舅傍晚归家打了我一顿,打断了一根棍子,还提了斧头,说要砍断我的手。

砍就砍吧,斧头剁下来的时候我心想,偷来的也比受那傻子施舍光彩些。

斧头没落到我手上,砍在了树桩上。

舅舅逼我下跪发誓:“要是再敢偷,一定剁你一只手!”

他们没把银子还给我。

再见到那傻子是三个月后。

我不想看见她,只是在门外看一眼,看她下巴上是不是真像大夫说的那样留了疤。

谁知道她人虽傻,眼倒尖,眨巴着那双月亮一样的眼睛,冲我招手。

“你阿娘的病好了么?”

“死了。”

她张着嘴,一脸傻相。

我说逗你的,我娘看了大夫吃了药,病好了。

她板下脸来,眼眶发红:“不能拿这种事逗乐子。有人再想见阿娘一面都不能够了。”

我想起来她阿娘也死得早。

可是她有阿耶,她还有花不完的钱,要是有那么多钱,有没有耶娘又怎么样?

有什么好哭的,真没用。

“你想趁点钱么?”傻子忽然问我。

我没明白过来。

“最近忙,铺子里缺个人手理理货,你要是闲着无事,不如留下帮帮忙,还能趁点钱。”

我不知怎么稀里糊涂就答应了下来,许是看见她下巴上的确留了疤吧。

趁的钱不算多,都叫舅舅舅母搜刮去了,但是总算吃上了饱饭。

那傻子一日隔一日来铺子里,闲着无聊时,她会教我写字、辨认药材。不到一旬我就把铺子里的几百样药材都认清楚了。

她很吃惊,说她用了半年才记全。

因为你傻啊,我心想,但是没说出来。

她又教我药性,这个和那个相生,那个和这个相克,这个方子那个方子,学了半年,她说再这么下去,她会的快教完了,问我要不要去他们家相熟的医馆当学徒,铺子里的钱照样拿着,能领两份钱。

好好学上几年,可以当个女医,专给女子瞧病,要是我学成了,她可以借我钱开医馆。

我不在意多领一份钱,横竖多少钱都要被舅舅、舅母刮去,他们白养了我这么多年,欠的债总要还的。

我也不想开什么劳什子医馆,我不喜欢药,更不喜欢给人瞧病,我巴不得人都死绝了。

但我还是点头了,我看那傻子两眼放光的傻样,不想扫她的兴。

医馆就在左近,和药铺只隔了三间铺子。

几个学徒,就属我最得师父的意,不但因为我记性好,学得快,还因为我勤快,每次去药铺跑腿抓药都是我,一天跑上十几回也不嫌累。

师父说照这样下去,再学个三年五载就能出师了。

傻子听了挺高兴,也算是好事吧。

在医馆里又吃了一年饱饭,肚子里的火已经很久没烧起来了,久到我以为它已经不在肚子里了。

后来我常常想,为什么要去采那朵劳什子莲花呢?

败了运气,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

那傻子要过生辰了,她什么都不缺,唯一的憾事,就是没见过据说世上独一份的双色莲,因为那莲花长在刺史府的花园里,苏家只有财没有势,当然不够格当刺史的座上宾。

我决定去偷。

上次偷药失手是因为饿得腿软,我已经吃了一年半的饱饭,翻个院墙偷朵花算什么。

可我没想到大官家里,连朵花也比人稀罕。

我摘得了满池开得最好看的那朵花,可还是惊动了看园子的奴仆,翻墙逃跑时不小心跌了一跤,叫人追上,结结实实打了一顿。

刺史府的手力可不是苏家药铺里的店伙。

好在挨打前,我将花抛进了草丛,他们没从我身上搜到什么,也怕闹出人命,打断我两根肋骨就作罢了。

穷人命贱,挨一顿打换一朵稀罕的双色莲也算值。

我从草丛里捡回花,揣在衣襟里。

一身伤不能回医馆,也不能叫那傻子看见,我做贼一样偷偷溜到药铺后头,想把莲花从后窗塞进去,可当我把花从衣襟里摸出来时,花茎已经软了,花瓣也蔫了,软塌塌的,丑得人不想看第二眼。

我把它扔了。

一路上我都在想那朵花,要是仔细些,没挨那顿打,或者在花茎上包块湿绵,是不是就不会蔫了?我越想越懊恼,又怕一身伤叫他们瞧出来。

舅舅要是知道我去刺史府偷花,非砍了我的手不可。

我一路走,一路发愁,走到家门口,才听见舅母的嚎哭。

舅舅不能再砍我手了,他死了。

修城墙的时候他失手掉了一块石头下来,偏巧砸死了一个监工的官吏,闯了祸,担不起,他从城墙上跳下来给人偿命。

可是命和命又怎么一样呢?舅舅的一条命,又怎么抵得了做官的一条命?

苦主有财有势,不肯善罢甘休,当然要祸及子孙。

好在有人出主意、找门路,刺史司马喜欢十来岁的女孩儿。

家里现成有两个女孩儿,表妹十一,我十三。

舅母牵着表妹,赔着笑脸,好话说尽:“你千伶百俐,你表妹笨口拙舌,你生得纤细娇小,看着比你表妹还小,你给司马当妾一定有大出息,你表妹去了只有等死的命,舅舅、舅母有再多不是,也拉扯大了你……”

她说得口干舌燥,我满脑子只有那朵萎蔫的双色莲。

她再也说不出什么好听话了,拉过表妹和表弟,“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咚咚”地给我磕头,磕得额头出了血:“你表妹不能去,非要她去就是逼死我!算舅母求求你,替了她吧!”

我听得烦了,只想打发他们走:“行,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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