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与盛锦所记录的图文并茂的植物笔记不同,盛时澜记录下的内容每一段很简洁,这样的风格一日不落地持续了十年。
而最新的一页,在他走之前的那夜将将落笔,墨迹尚新。
顶头是很简单的日期和时间,中间的白纸墨行间只书写了简单的三个字:他走了。
盛锦复杂地扫过那行字,将笔记重新翻回前页。
里面的内容和主人的脾气很像,没有什么太多的人情味,尤其是开头的两年,内容冷峻得近乎刻板,无非是天气、时间、地点以及当日做了什么事情,关于自己的心情行为一概省略,对于他的表现倒是多用了几个词,如“抗拒洗澡”、“不明原因哭泣”、“不说话”、“不算挑食”、“不愿意剪头发”等等,连他当时的神态和语言都清楚地记录下来。
看起来格外像什么实验动物观察记录。
但越往后翻,笔触便逐渐有了温度,开始出现“主动牵手”、“笑了”、“说了许多话”、“脸上有梨涡”、“堆的雪人好看”、“绘画有天赋”、“喜欢向日葵”等此类颇为主观的描述。
等到盛锦翻开描述有关十四岁那年和他一起在这片海岸漫步的那夜,笔下的内容也很详细:“今天兴致很高,热衷玩水,但要把所有人的衣服都打湿才能高兴,衣服湿透了也不开心,要抱着才同意回酒店,路上太累,睡着了。”
记忆随着书写的展开重新回到脑海里,盛锦摸了摸滚烫的脸颊,再一次意识到不管是曾经还是现在的自己确实都相当擅长无理取闹。
看完这页之后,盛锦便将笔记本阖上,指尖停留在封皮上轻轻摸了摸,最后又重新翻开它。
映入眼帘的扉页上只书有寥寥几个笔锋舒展的字——
“玫瑰栽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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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下一章是哥的笔记,内容会有点长,可能会无聊,跳过不影响阅读,小天使们按需食用呀
第25章
1月1日
补记:12月30日夜, 遭伏击,已按计划解决,何究于事后回归, 将此事收尾。
此外,他告知我来时路上遇见一个与我长得有三分像的孩子, 觉得是种缘分——他们对萨缪尔的那套治疗方法还未放弃。
相似与否于我而言并不重要, 但那时有某种预感使我久违地心神不宁, 这很有意思。我最终同意去见他口中的这个孩子。
第一面见到他时,那双眼睛里流露出的神色我不陌生——濒死的求生者常有这样的眼神, 但他的那双眼睛要更为安静, 似乎禽鸟当中的乌鸦也是如此,表面桀骜、警觉, 又有超乎常理的温顺。
一块墓地就可以换取他的整个人生。
我同意收养他。
他的年龄在10岁左右, 男性, 我为他取名为盛锦。
我未曾有过养育人类的经历,这件事和写日记一样新鲜。为了确保这件事情顺利进行,作为他的饲养者, 我将从今日起记录与他有关的事宜。
下为今日正文:
白日在安葬与他同住的女人后他晕倒过去, 医生诊断为精神紧张及营养不良,中途醒来一次,此后我们将他从布朗克斯运送回康涅狄格, 中途未有反应。
半夜时他醒来, 对食物的反应很强烈, 对餐具使用生疏。
何究教他用中文说人名, 在这一点上他很聪明,仅模仿几次就能读出相近的读音,或许有学习语言的天赋。
(此处因为笔尖停顿太久导致墨渍晕开)
他叫了我的名字。或许是久没被人叫过全名, 这种感觉很奇怪,前些日子降雪时有雪花落在脸上,融化时的感觉和这时差不多。
……
1月7日
他很明显缺乏基本的礼仪与常识,对人戒备心极重,大部分事情需要从示范和重复中习得,比如基本的餐桌礼仪、日常清洁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室内设施,但大部分都上手很快。
前几日他学会开灯后便开始频繁测试开关,应是在试探光明存在的真实性,我未加干涉,以至于一连几日夜间走廊的灯光反复亮起,宅邸里传出闹鬼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