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初还是摆着那个面摊,不过没有了生活的重担,他长了点儿肉,气色好了不少,隔壁屠户家的婶子总是酸溜溜地说他命好,带着个拖油瓶改嫁,居然还能嫁个有钱有本事的男人。
何云初不再叫顾大哥了,叫当家的——他已经和他一起住了这么久,当然是要个名分的,虽然顾砚舟还是没进过他的屋,但是他现在已经知道,这男人其实很心软,是不忍心戳穿这样的谎言的。
立冬那日,何云初一大早就做了顿好吃的,又提了一嘴:“天气冷了,该穿厚衣裳了。”
到了晚上,顾砚舟拎了个包裹给他,里头是新买的布和棉花。
“团团长高了些,衣裳小了,做身新的。”
何云初翻了翻包裹:“这么多布?他一个小孩儿,做衣裳用不了几尺布,你别被布店老板娘骗了。”
“这是给你的。”
何云初一顿,把那条绛红的棉布扯出来,惊喜道:“这个是给我的?这颜色可贵呢!”
“底下还有一条,是我的。”顾砚舟说,“都有。”
何云初心里跟吃了蜜似的,美滋滋地熬了几晚上,把三人的冬衣都做了出来,先给团团换上了,又给自己穿上,好好梳整齐发髻,在水盆跟前照了又照,满意得不得了。
这会儿顾砚舟还没回家,他就把新冬衣给他送进屋里,整整齐齐叠着摆在床头,摆完了,他又觉得这样太显眼,像邀功似的,便又给他收进箱笼里去。
可刚打开箱笼,他一眼就看见了里头一件浅樱粉的小袄。
何云初脸色一变。
他在外头有人了?
他把那件樱粉小袄拿出来,松了一口气——是小孩儿穿的衣裳。
可是这个大小,不是团团穿的,是三四岁小孩穿的衣裳。
樱粉色,应当也是坤君。
何云初心里不是滋味儿。
原来顾砚舟愿意帮他们娘俩,是因为看见了团团,想到了他自己的坤君孩子。
他爱那个孩子,只是现在爱不着了,这才退而求其次,把团团当成那孩子来爱。
他偷偷给那孩子买衣裳,哪怕知道送不出去,买的料子也比给团团的料子好得多。
他忘不了那个孩子,就像他忘不了和他一起生下孩子的那个人一样。
第22章 市井生活3
何云初抱着那件樱粉小袄看了很久,还是把它放回了原位,当作从没看见过。
他知道,日子要过下去,就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顾砚舟已是九成九的好,剩下那一点点不好,他得装作看不见。
要是他一直盯着那一点点不好,觉得那是眼中钉肉中刺,挑剔来挑剔去,幸福就会被他挑剔走的。
他还是像之前一样伺候顾砚舟起居饮食,只是话少了些,有点儿闷闷不乐。
这么过了几日,某天清早他在那揉面时,厨房的木门被人轻轻敲了两下。
“肉包子在锅里蒸着,你自己拿。”何云初头也不抬,继续揉面。
顾砚舟从他身边走过去,何云初听见灶台上一声轻响,他搁下了什么东西。
他顿了顿,没有立刻抬头,等到顾砚舟吃完肉包子出门了,才转头一看。
——灶台上搁着一支崭新的银簪,样式像梅花开满枝头,雅致精美。
这家里没有其他人用得上这样的银簪,而且顾砚舟还特地搁在他旁边,这就是送给他的!
……还怪会挑的,知道坤君就喜欢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何云初一边在心里想,这肯定是在先前那个媳妇儿身上练出来的哄人功夫,一边又忍不住,嘴角直往上扬,本想矜持地揉完面再去拿,可是没揉两下,就忍不住了,连忙洗洗手,把簪子拿起来细瞧。
银簪入手沉甸甸的,梅花也朵朵精致,一看就是正儿八经的金银楼里的东西,不是街边小摊儿的水货,何云初左看右看,满意得不得了,对着水盆,在发髻上比来比去,好半天才找了个最合适的地方簪上了。
晚上顾砚舟回来的时候,他又像平常那样高高兴兴风风火火的了,看见顾砚舟买了点儿酒,还主动给他拿了酒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