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比这更好结果了。
所以苏小暖很赞同百里瑾没有用那样极端的方式对待自己的母亲。
一个有血有肉的英雄,才是值得人去爱慕的。
京城附近有不少大大小小的城镇,相互之间离得也没多远,所以他们每天晚上都能住在干净的客栈里。
如果到了一个地方,觉得有意思,就多留两天玩一玩,如果觉得没意思,那就直接离开就是了。
前几个都是小城,这天他们终于到了一个看着比较繁华的大城,就想着留下来休息几日,顺便在这里逛一逛。
百里瑾提着唯一的包袱,苏小暖牵着两个孩子的手,到了这座城最大的一家客栈,登记住下。
他们要的是最大的房间,有一张大床和一张小床,中间有屏风挡着。
这样一来,既能保护好隐私,也能及时看到孩子的情况。
百里瑾和苏小暖很快就把东西放下,把一些平时要用到的东西拿出来,摆在桌上。
他们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早就轻车熟路了。
苏小暖躺在柔软干净的床上,看着百里瑾在旁边收拾东西,忽然有一种,他们一家人在现代一起游玩的感觉。
毕竟在现代玩的时候,什么事情可都是要自己做的,很少有人会带着很多保姆去旅游。
相比较出门带上一大堆婢女小厮,苏小暖更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
只有他们一家人出游,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
多好啊。
收拾房间只花了不到一刻钟,然后百里瑾和苏小暖一人牵着一个孩子的手,身后跟着三只小萌物,一块上街去了。
现在快要到饭点了,他们想出去随便逛逛,然后找个地方吃饭。
走在路上,一家四口的高颜值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人家是一家人,所以一般不会有人没眼色地凑上来。
不过,总有人的眼睛不太好使。
在一个面摊前面,一个侍女苦苦劝着:“小姐,外面的东西不干净,您吃了肯定会肚子疼的。”
那小姑娘很享受这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嘴里故意说道:“本小姐就是想吃,别人吃了不就没事?”
“他们都是吃惯了外面的东西,小姐,您从小锦衣玉食,吃的东西都是大厨精心制作的,哪能跟他们比呢?”侍女显然已经习惯了这位小姑娘的所作所为,很配合地说道。
闻言,那小姑娘的头仰得更高了,仿佛希望让所有人都能知道,她出身富贵,跟平民是不一样的。
苏小暖看了一眼那个面摊,瞧着其实挺卫生的,案板锅灶都很干净。
而且看招牌有些年头了,来往的客人不少,不用老板吆喝,那些客人走到这里就坐下了,仿佛是专为这家店而来,估计这是个老字号。
苏小暖在挑吃饭的店的时候,很有一套心得。
不一定就是越大的酒楼,做出来的饭味道就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