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天,她只是随手帮了一下秦月月的忙,免得发生狗啃地的姿势。
这不太雅观。
这两次都被温秀给看到了。
在之前,几乎没有过这种类似的情况发生。
阮灵想好了这次怎么解决。
站在温秀的角度,应该是看到自己女友跟人暧昧不清勾勾搭搭的,这次带她过来,说不定就是想要跟她说清楚,说自己有洁癖,不能忍受她这样水性杨花的行为。
温秀神色不变的拿出上次在阮家签的合同。
“知道为什么
这次网络暴力,阮家落魄到如今这个地步,是人都知道跟你有关系,跟我也有关系,为什么忍住没有在网络上出声吗?”
这阮灵确实没想到过。
按阮竹那睚眦必报的性格,怎么可能不趁着她病要她命,但现实却什么也没发生。
阮灵接过温秀扔过来的A4纸。
这是一张合同。
上面写着,阮家四人,从此与阮灵毫无干系,如果将来找阮灵的麻烦,或者是要一笔赡养费,都可以坐上法庭上的被告席。
这笔赡养费,早就在之前,用温秀的名义,以如今法律规定上的最低赡养费,几十倍,几百倍的给了她们。
房,车,工作。
都是温秀介绍的。
最终解释权归于温秀。
而阮灵就是这合同上的最终获利赢家。
也就是说,阮灵自由了,可以不用忍受原生家庭将来的吸血。
温秀在阮家公司尚存时,就把这份合同以邮箱的方式发了过去,发到了阮安电脑上,阮安当时并未同意,后来公司实在撑不住破产了,终于同意了。
阮安将这一份合同打印了下来,并亲手按下手印交付给温秀,也就是说,阮安以公司破产欠债,让她解决后,出房车工作等等,把阮灵卖了个好价钱,送到温秀手上。
就算以后对方反悔了,也没用了。
如果把阮灵当成一件商品,那么现在的所属权,就是温秀。
然而她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阮灵:“……”
天助我也!
她拿着合同的手轻轻颤着,红着眼眶,不可置信道:“你把我当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啊啊没写到我想要写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