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起了精神,回答了几句。
然后对方挂断了电话,我傻傻地拿着电话在耳畔举了好久,才反应过来。
没什么感想。
抬头看天台那边,外面的夜色竟然如此美丽。
那一刻,我决定放纵一下自己,从抽屉里拿了一些现金,就开车前往最近的les酒吧,想着喝一杯,顺便找个同样的人。
我在吧台那边点了杯白兰地,然后慢慢地喝着。
过了一会儿,一旁来了个人,声音是纯正的伦敦腔,简单的几个英文单词。
“一杯伏特加。”
没有酒精味的酒,我略略偏了头,看了她。
金色的短发,干净利落的正装,以及与调酒师语气娴熟的暧昧语句,我觉得有些眼熟,但不认识。
她在等待酒到来的时候从自己包里拿出一盒女士香烟,抽了起来,缓缓地,烟气在她四周弥散,那侧脸很有种中性的野性美。
“要来一根吗?”
她忽然对我说道。
我摇了摇头,继续喝手里头的白兰地。
但对方接着又向我搭话,她在那边烟雾缭绕,颇有些寂寞的味道。
与我一样,孤身一人。
“头一次见到生人,你恐怕不知道,那边的都在向这边看,猜你是会不会来一晚上。”
“毕竟你长得很像一个明星。”
她的烟熄灭在了晶透的玻璃缸中。
我蔑然地一笑,说道:“你不也是怀着这样的目的吗?”
“不”,她才笑起来,露出眼角的皱纹,我才发现她的年龄并不算小,“我现在收心了,在找一个人。”
“没有这样的人。”
我轻轻地笑起来,越是笑,就越大声,最后趴在了吧台上,手中还拿着新点的伏特加。
“哦?”
她的声音有种金属般的美感。
“我们可以试一试,我的名字是劳文,你呢?”
“沈语嫣……”
我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天知道三个月前我的身份证上还是沈舒语的名字,但出国的时候我的妈妈狠心地将自己女儿的名字都改了。
我抬起头来,灌了自己一杯酒。
模糊地,看见她遥遥地向我敬了一杯。
“那么,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了——要试试吗?”
“……”
我沉默以对。
“毕竟你看起来心情不好,运动可以疏解身心。”
听到这句话,我算是知道这位新任的女朋友是有多享受这项运动了。
我摸着空了的酒杯,思考了一会儿。
她又在旁边点起烟还喝着酒,烟雾缭绕,还真是——一个浪子。
在喝完很多杯之后,我迷迷糊糊地答应了她的决定,还带着她到了自己的公寓里去。
睡了一晚上,第二天起来就头昏,吐了个昏天黑地。
然后就看见自己的新任女朋友拿着一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剧本在那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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